前些日子,在朋友圈推送了新网师2024秋“观课议课与教师成长”课程学友李艳娥老师的文章“【观课议课】评课时刀锋相向的背后真相——读陈大伟教授《有效观课议课》”,我的推送语大致是:
学友李艳娥老师用一次教研活动写出了现有评课可能导致的两败俱伤。读书很好,写得也很不错的。
文中建议用“你为什么要让学生拟小标题?这样有什么用意?”对上课老师提问,我以为这样的提问还是有些咄咄逼人。这可以参看我的推文“话有三说,巧说为妙”。不要咄咄逼人,建议改为“课堂上我注意到你让学生拟小标题,就此,想听一听你的设想和想要达成的目的?”这样就由评课的质疑和批评走向议课的理解、讨论和学习。
我同时在这个学友群里推送了孙平老师写的“话有三说,巧说为妙——由一次观课议课活动想到的”(该文后是我对孙老师文章的讨论)。好学的学友仝秀兰老师有这样的问题:
我做了一点回应,但仝老师希望听到例子。
这个问题很有意义和价值,这里做一说明。
“规范的不可置疑性永远是情境性的”来源于哲学家赵汀阳(赵汀阳.论可能生活(修订版)[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2004:导论.2),听过我讲课的老师可能对这个名字不会陌生,我常引用他“幸福是一种能力”的观点。
“规范的不可置疑性永远是情境性的”是我主张“教育真理具有境脉特征”的重要根据之一(也可以说,两者大同小异)。就教育真理的静脉性这个问题,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这几篇推文
教师教学实践论:境脉特征与择宜实践
理解观课议课|自组织,真理的境脉特征
怎样理解教育真理的境脉特征
说到例子,我在2004年写的《在新课程中:困惑与成长》“后记”中写过以下文字:
在《论语.先进第十一》中有这样的故事:子路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如之何其闻斯行之?”冉有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公西华曰:“由也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求也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赤也惑,敢问。”(译文:子路问:“听到了就实行起来吗?”孔子说:“有父兄在,怎么能够随便听到了就实行起来?”冉有问:“听到了就实行起来吗?”孔子说:“听到了就实行起来。”公西华说:“仲由问‘听到了就实行起来吗’,您说‘有父兄在’;冉求问‘听到了就实行起来吗’您说‘听到了就实行起来’。我有些不明白,大胆来问问您。”)这是因材施教的案例。
就观课议课,我在《观课议课要研究和针对教师差异》写过这样的故事:
在笔者的观课议课实践中,有过这样一次经历:甲老师和乙老师同为某区的优秀教师,两人年龄相仿、教龄相同。甲老师在教研活动中执教语文,在议课时表现出积极进取的状态,不断询问笔者:“我的课堂教学还有哪些问题?”乙老师执教数学,在议课时则表现出一种防卫姿态,每当议课涉及课堂教学不太理想的环节时,乙老师大多会解释:“这个问题是我考虑过的,只是……”两位老师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差异?原来,甲老师一直在这所学校工作,长期的同事关系使得彼此信任,大家知根知底,不必忌讳,只求进步。而乙老师是新调入这所学校的,大家还不是特别熟悉,第一次亮相公开课,乙老师希望通过“首秀”留下好印象,在新学校赢得地位,这次的公开课对她来说意义更为重大。很显然,如果对乙老师的批评也是知无不言、一针见血,那她就可能对公开课留下阴影,对这次教研活动、对批评她教学的老师心生不快。
两个例子似乎说明“因材施教”的教育方法具有普遍性,是对“规范的不可置疑性永远是情境性的”的反驳。但仔细想一想,因材施教本身也有适合和可能不适合的教育情境:私塾情境下个别教育,研究生导师带自己的研究生,对学生的个别指导可能适合而且需要;而在大班额、教学时间紧张的情况下,“因材施教”就难以充分实施,你用“因材施教”的规范去批评老师的教学,授课教师就可能会说“臣妾做不到”。这是不是又证明了“规范的不可置疑性永远是情境性的”?
所有,好的教师、好的教育要有情境意识,要有研究教育情境的能力、根据教育情境做恰到好处选择的教育智慧。
人物介绍 | PROFILE
陈大伟
教育学教授
四川西部教育研究院院长
中陶会新教育分会副理事长
重庆当代教育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
“西部名师名校网”总监
“教师培训理论与实践”方向国培专家
主要研究方向:教师教育与教师专业成长,课程与教学改革,观课议课与教师幸福。现已出版《幸福教育与理想课堂八讲》《观课议课与教师成长》等26本著作,多次获省市教学成果和社会哲学成果奖。
本文来源:本文综合自微信公众号成都陈大伟,作者:陈大伟,原文有删改。分享此文,旨在传递更多信息,提供内容参考。若有来源标注不当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