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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两前投顾借用他人账户违规炒股,合计被罚没逾20万

中新经纬11月25日电 (马静)近日,深圳证监局披露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国海证券两位前投顾违法买卖股票,其中,黎某毅控制使用亲属的三个账户交易,总成交金额合计1832.46万元,盈利10.08万元;雷某清则是控制使用同学的账户,总成交金额231.97万元,盈利0.70万元,最终,两人均被罚一没一。

据行政处罚书披露的细节,因关系人的证券账号组委托下单使用的手机号码以及交易终端高度重合,或账户下单IP地址归属地与自身消费记录的IP地址归属地相同等特征,暴露了两位被罚的投顾控制使用他人账户操作。

两位国海证券前投顾违规买卖股票,被罚一没一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黎某毅和雷某清在离职前均为国海证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的投顾。其中黎某毅出生于1978年9月,2010年5月17日入职国海证券深南大道营业部;雷某清则是1993年2月出生,于2019年11月11日入职国海证券深南大道营业部。两人均于2022年3月31日离职。根据中证协信息,黎某毅证券从业年限有18年,目前在国融证券任职投顾;雷某清则查无数据。

行政处罚书提到,黎某毅控制使用父母和配偶的证券账户,其中父母的两个账户均在国海证券深南大道营业部开户,妻子则在财信证券深圳宝安南路证券营业部开户。在涉案期间,黎某毅控制使用其父亲黎某晓证券账户交易股票,成交金额1321.15万元,累计获利12.40万元;控制使用其母亲张某苔证券账户交易股票,成交金额443.96万元,累计亏损2.16万元;控制使用妻子夏某琪证券账户交易股票,成交金额67.35万元,累计亏损0.17万元。上述账户组总成交金额合计1832.46万元,盈利10.08万元。

雷某清则是控制使用同学唐某证券账户。唐某证券账户开立于国海证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2020年7月15日至2022年2月14日期间,雷某清使用唐某证券账户交易股票,总成交金额231.97万元,盈利0.70万元。

由于黎某毅和雷某清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关于禁止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规定。最终,深圳证监局没收黎某毅违法所得10.08万元,并处以10万元罚款。没收雷某清违法所得0.70万元,并处以7000元罚款。

证券账户组资金和控制使用情况透露违规行为

中新经纬注意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从证券账户组资金情况、证券账户组控制使用情况方面进行了披露,可以一窥执法细节。

黎某毅一案中,2014年9月15日至2021年2月5日,其父亲黎某晓证券账户共转入资金674438.3元,其中382502.76元由黎某毅银行账户转入。转出资金共801616.35元,其中217900元转至黎某毅银行账户,40000元用于偿还黎某毅的借款,另有244697.99元转至张某苔证券账户。

2020年1月20日至2021年12月22日,黎某毅母亲张某苔证券账户共转入612262元,其中226580元由黎某毅银行账户转入,244697.99元由黎某晓证券账户转入。转出资金共591115.85元,其中309800元转至黎某毅银行账户。

2015年12月14日至2017年4月27日,黎某毅妻子夏某琪证券账户共转入680000元,其中470000元由黎某毅银行账户转入。转出资金共920633.13元,其中891566元转至黎某毅银行账户。

深圳证监局还提到,黎某晓、张某苔和夏某琪证券账户委托下单使用的手机号码以及交易终端存在高度重合。黎某晓、张某苔证券账户在涉案期间频繁使用黎某毅135*****081的手机号码下单交易,黎某晓证券账户与夏某琪证券账户存在使用相同硬盘序列号设备交易的情况。2020年8月,黎某晓张某苔证券账户下单IP地址归属地均与黎某毅财付通消费记录的IP地址归属地相同。

此外,黎某毅承认涉案期间黎某晓、张某苔、夏某琪证券账户的交易由其决策并下单。黎某晓、张某苔、夏某琪提供的情况说明,证实黎某毅实际管理上述账户。综合上述情况,监管认定黎某晓等证券账户组由黎某毅控制使用。

在雷某清一案中,监管则提到,唐某证券账户主要使用同一个手机设备(IMEI码为8624*******2101)下单交易股票,同时存在使用雷某清手机号码198*****928下单的记录。唐某证券账户下单IP地址与雷某清财付通消费记录IP地址归属地存在同轨迹情况。此外,雷某清承认唐某证券账户自开立后由其控制使用。唐某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唐某证券账户由雷某清实际管理。综合上述情况,雷某清于2020年7月15日至2022年2月14日期间控制使用唐某证券账户。

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得不偿失,监管态势越来越严

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向来是监管打击重点。据中新经纬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证监系统至少公布了12起相似案例,涉及国金证券、长江证券、中邮证券、海通证券、国盛证券(有两例)、广发证券、华林证券、国信证券(有两例)、湘财证券和华融证券等券商,其中借用他人账户是常见手段。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告诉中新经纬,证券从业人员的亲属等可以拥有证券账户合法交易,对亲属买卖股票也不应限制过宽,但如果出现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监管可通过数据控制、资金流动等方式,查处起来并不难。严厉打击证券从业人员借用账户炒股,核心在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严重的违法行为。

有业内人士也向中新经纬提到,证券从业人员违规参与买卖股票很容易查到,一般在发行新股、发债等关键节点,都会严格监察相关人员的账户交易。在日常交易中,如果出现从业人员借用账户违规参与证券交易,监管系统也很容易查到,尤其是近年,对此越来越严格。

中新经纬还注意到,从证监会已披露的相关案例来看,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亏多赚少,被立案调查后,除了罚没之外,还可能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情节严重者甚至面临牢狱之灾。比如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近日公布的案例,财达证券前员工郭某纲借用亲属账户违法炒股,交易金额破亿元,仅获利72万元,被证监会罚款并禁业5年。此外,郭某纲还利用自身职务便利,获取未公开信息,自行操作或与他人共同操作亲属账号非法获利2.39万元,因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更多报道线索,请联系本文作者马静,邮箱:majing@chinanews.com.cn)(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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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琨